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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中国·森茂杯”2016全国优秀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人民美术网  发布时间:2015-11-20 18:24:28

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书法工作委员会

“文化中国·森茂杯”2016全国优秀书法作品展

征稿启事

 

为进一步践行党的十八大关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讲话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努力创作更多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提升书法领域时代新高度,弘扬国粹文化,进一步推动书法事业健康发展。由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书法工作委员会,秉承“打造行业新高度,共筑文化中国梦”的宗旨,联合全国多家权威媒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努力推出精品,推出人才。定于2016年8月举办“文化中国·森茂杯”2016全国优秀书法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书法工作委员会

承办单位:太仓市森茂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北京艺道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中国艺术博览杂志社、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书画协会、东方文化艺术院、

未晚书画院、《书法导报》、《书法报》、《美术报》、光明网、环球文化网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名誉主任:

周铁农(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主席)

高运甲(中国文联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书法工作委员会名誉会长)

梁鑫华(中国文化管理协会常务副主席)

主 任:

郭子良(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书法工作委员会会长、《中国艺术博览》杂志主编)

副主任:

孙德全(中国作家协会创联部主任、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书法工作委员会顾问)

罗美富(国家审计署外事司原司长、中央国家机关书法家协会常务副主席)

王俊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书画协会主席、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书法工作委员会顾问)

李锦明(太仓市森茂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与监察委员会委员由组委会邀请全国著名书法家、理论家担任。

三、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均可自由投稿。

2、作品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附作品释文),提倡自作诗词联赋。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

(2)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尺寸为8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248cm,宽度不超过129cm),一律为竖式。小字类作品(如小楷)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38cm,宽度不超过69cm),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少于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少于12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不超过总数的百分之六。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根据自己擅长的书体投稿(每一种书体限投稿一幅),投稿总数不得超过2幅。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凡需退稿的作者在投稿同时,每件作品汇寄退稿费人民币60元(其中,30元为作品邮寄、包装费;30元为保险费,每件作品投保3000元),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凡在投稿时未汇寄退稿费的,不予退稿。入展作品不退稿,由承办方收藏。

需退稿的海外作者在投稿同时,每件作品汇寄退稿费100美元。

5、填写信息

(1)请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请在信封上注明书体,组委会根据书体分类登记。

(3)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文化中国·森茂杯”2016全国优秀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文化中国·森茂杯”2016全国优秀书法作品展投稿作品疑难用字表》(公告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也可从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书法工作委员会官网http://www.zhongshugongwei.com/进行下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作品释文和书写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6、书写材料

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使用不易折断、不易损坏的宣纸等书写材料。

四、评审

1、由本次展览评审委员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

2、本次展览定于2016年5月份进行评审。

3、评审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所有投稿作品中初评出1000件作品(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作品免初评,凭会员复印件直接进入复评),再复评出入展作品429件;第二阶段,从入展作品中评选出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6名,佳作奖20名,优秀奖400名。评审结束后,及时公示评审结果。

4、对部分获奖作品进行抽查。严厉处理代笔和抄袭行为。凡经确认非本人创作者,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书法工作委员会将取消其在本次展览中的获奖资格,三年内禁止参加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书法工作委员会主办的任何展览,同时将结果刊登在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书法工作委员会网站及相关专业媒体。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取消获奖作品资格。

5、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篆法、草法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作为获奖作品的条件。

6、评审以作品的艺术质量为第一要素,鼓励作者专心致力于艺术创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五、展览

“文化中国·森茂杯”2016全国优秀书法作品展定于2016年8月在北京·中国军事博物馆举行,届时将展出入展作品449件(含特邀作品20件及获奖作品)。北京展览结束后,在太仓市举办巡展,同时举办文化产业与书法艺术研讨会(邀请部分获奖作者参加)。

六、出版

开幕式之前出版《“文化中国·森茂杯”2016全国优秀书法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

1、向获奖作品的作者颁发证书。

2、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3、奖励:金奖1名,奖金10万元;银奖2名,奖金5万元;铜奖6名,奖金2万元;佳作奖20名,奖金5000元;优秀奖400名,奖金500元。(以上奖励均为税后)

4、邀请金、银、铜、佳作奖作品的作者参加开幕式并举行颁奖仪式。

5、获金、银、铜、佳作奖作品的成果、政治条件符合要求的聘为“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书法工作委员会理事”。本次活动获奖作者均可申请成为“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书法工作委员会书画家联谊会会员”。优先参加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书法工作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6、本次展览获奖作品奖金,在开幕式后一个月内由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书法工作委员会向作者支付;证书、展览作品集,在展览结束后两个月之内由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书法工作委员会安排寄给获奖作者;作品退稿在展览结束后9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

八、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凡送作品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书法工作委员会所有。

九、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6年4月30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十、收稿和汇款地址

1、收稿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琉璃厂西街57号207室 邮政编码:100052

电话: 010-63012099 胡女士;E-mail:sfgzwyh@126.com

2、退稿费请一律通过邮局汇款。汇款时请在附言上注明“展览退稿费”,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

邮局汇款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琉璃厂西街57号207室

收款人: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书法工作委员会

邮编:100052,联系电话:010—63012099

十一、其它事项

1、对代笔和抄袭的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西城区琉璃厂西街57号207室 “文化中国·森茂杯2016全国优秀作品展”组委会。邮编:100052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书法工作委员会。

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书法工作委员会

责任编辑:麦穗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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